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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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流動人口;子女;教育
根據(jù)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現(xiàn)階段流動人口數(shù)量已經達到了2.6億。在人口數(shù)量不斷增加的同時,人口流動逐漸由分散的、跑單幫式向家庭整體流動方向轉變,伴隨著家庭化趨勢的加劇,流動人口子女的數(shù)量也在不斷增加,這些子女或是被父母從家鄉(xiāng)帶到城市,或是在城市中出生繼而留在城市。雖然這部分群體的生活、學習等都是在城市中,但是由于其本身沒有城市戶籍身份,再加上流動性相對比較大,所以出現(xiàn)了很多社會管理方面的問題,特別是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尤為突出。本文主要探討這一群體在城市受教育中面臨的問題,并分析出現(xiàn)這些問題的原因,進而提出解決對策。
一、流動人口子女教育面臨的問題
目前,雖然國家和各級政府出臺了很多針對流動人口家庭的子女教育政策措施,但是由于多種原因的存在,他們在城市中的受教育狀況仍然未能從根本上得到改善。
(一)家庭環(huán)境較差
流動人口的收入一般較低,子女的教育費用造成他們很大的經濟壓力,使得他們很難再有額外的收入去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相當一部分的流動人口租住在城鄉(xiāng)結合部,條件較簡陋,租住的社區(qū)不能為孩子們在家庭中學習提供一個良好的周邊環(huán)境,給子女的教育帶來難度;流動人口子女的家長在對待自己子女的教育方式上往往采取比較極端的方式:放任不管、專制教育,忽略與子女的溝通交流,導致兩代人關系不融洽;家長們過于注重孩子的智力開發(fā),忽視了子女的心理素質、勞動能力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等的培養(yǎng)。
(二)學校條件有限
目前,流動人口子女在城市流動地就學的途徑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進入公立學校就讀,另一種是到針對流動人口子女開辦的“打工子弟學校”就讀,但是不管選擇哪種途徑就讀,都存著著不少問題。雖然近年來國家和政府對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已經開始關注,但是由于保障力度不夠,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在很大程度上表現(xiàn)為流入地學校教育資源的不完備,學校資源的有限制約著流動人口子女的入校,入校門檻的設置也直接影響了流動人口子女的入學率;“打工子弟學?!钡膶W校資源匱乏,在很多方面并不能滿足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需求。
(三)社會資源整合力度不夠
對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上,政府和社區(qū)的支持力度也不夠。由于長期以來城鄉(xiāng)二元體制的影響,流動人口子女很難真正融入到城市教育體系中,享有與城市子女相同的待遇,即社會大環(huán)境的支持力度不足。社區(qū)是流動人口家庭居住的基本環(huán)境,社區(qū)介入到他們生活的各個方面,社區(qū)是流動人口家庭接觸最多的環(huán)境,因此社區(qū)應當把流動人口子女作為其開展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標群體,讓他們先融入到所生活的社區(qū),進而融入到教育體系,最后真正融入到城市中。例如大學生志愿者所組織的對打工子弟教育的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社會資源的不足,但是僅僅憑這微薄的力量是不夠的,只有將各種可以利用的資源進行充分整合,才能滿足流動人口子女對教育的需求。
二、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出現(xiàn)問題的原因
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主要是伴隨著流動人口的出現(xiàn)而出現(xiàn)的,所以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很多。本文主要針對流動人口子女在受教育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從政府、社區(qū)、學校以及家庭自身等方面尋找原因,最終找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癥結所在。
(一)政府管理不到位
從政府管理角度來說,政府對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問題仍然存在認識上的不足,沒有與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和實施意見,很多地方政府只強調經費、管理的困難,而忽視了流動人口的切實需求,再加上很多主管部門沒能把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落到實處,從而使得這個問題越來越凸顯。
(二)相關制度不合理
從制度角度來看,影響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最根本的障礙是我國長期實行與戶籍制度相應的城鄉(xiāng)分割的義務教育體制。與戶籍制度相應的義務教育體制在很大程度上只滿足了城市、鄉(xiāng)村的教育,而對于這種流動于城鄉(xiāng)之間的家庭來說,子女教育成了他們最大的心病,嚴重影響了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公平性;除此之外,國家的教育投入制度也與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密切相關,而且政府在這一方面往往忽視了城鄉(xiāng)差距的存在,實行的教育政策帶有“城市化”趨向,這樣生活在城市中的農村流動人口子女就因為沒有城市戶口而享受不到教育的政策優(yōu)惠。
(三)社區(qū)工作難度大
雖然流動人口家庭生活在社區(qū)中,但是他們忙于生計而很少有時間真正參與到社區(qū)中,并且流動人口所從事職業(yè)多為臨時的,居住的社區(qū)也不固定,所以要針對他們開展社區(qū)活動難度較大。流動人口子女的流動性大還表現(xiàn)在參與時間的不確定上,且社區(qū)活動是建立在社區(qū)成員自愿和興趣方面,不能強制流動人口家庭參加,如果他們對活動不感興趣,社區(qū)無能為力。另外,社區(qū)即使開展了針對流動人口子女的活動,也不能準確的評估是否滿足其需求,評估指標的缺失也加大了社區(qū)工作的難度。
(四)學校教育的不公平
學校是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最重要場所,因此學校在流動人口子女的生活中占了很大的比重。流動人口子女在受教育的過程中,由于學校資源的限制,很多正規(guī)的公立學校設置了門檻,直接損害了流動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他們即使進入學校后,也可能會因為學校、同學等存在偏見而影響其接受正常的教育,有些學校甚至不把流動的這部分學生成績作為學??己撕徒處熆己说囊罁?jù),這就使得部分教師放松了對這些學生的要求,從而引發(fā)學校教育的不公平,進而導致學生融入學校的難度加大。
(五)家庭自身原因多
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產生在很大程度上與家庭成員自身的職業(yè)、經濟收入、受教育水平等相關。首先,流動人口家庭的流動性強,使得流動人口子女與其他同齡人的相對隔離,容易讓這一群體產生邊緣化的傾向,這很不利于他們與城市同齡人的交往,而且流動也帶來周圍同齡群體的不斷變化,更加不容易建立同齡群體關系,導致流動人口子女孤獨感的加??;其次,流動人口職位相對低,收入也較低,工作時間較長,家長沒有足夠的精力花費在子女教育上;第三,流動人口的文化素質偏低,這部分父母本身就沒有受到多少正規(guī)的教育,導致流動人口在家庭中接受教育的家庭環(huán)境不佳。
三、對策建議
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產生的原因比較復雜,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從各方面出發(fā):
第一,政府應該在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發(fā)揮主導作用。政府首先要制定相關的法律制度保障將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納入到正規(guī)教育體系中,以法規(guī)的形式保障其權利,各級政府也要明確公辦學校接受流動人口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政府要加大流動人口子女的就學渠道,規(guī)范民辦學校建設,加大教育資金的投入。政府還要積極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從根本上保護流動人口子女的平等權利。
第二,加強社區(qū)對流動人口子女的關注。流動人口子女生活的社區(qū)環(huán)境對他們的成長、教育有很重要的意義,城市社區(qū)應將這一群體納入管理之內,以“社區(qū)服務”為主,主動關心他們的生活,熱心的為他們服務,從小處著手,積極幫助流動人口家庭解決他們的就業(yè)、權益保護和子女的入學問題,讓他們及其子女真正融入到學校生活。
第三,學校應公平對待。公立學校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切實做好流動人口子女的接收工作,積極利用現(xiàn)有的教育資源,民辦打工子弟學校則要不斷完善教育設施,不斷爭取達到合格學校的標準。其次學校要與學生相互尊重,真誠平等地對待每一個接受教育的孩子,要用心的教育每一位同學,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第四,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流動人口子女的父母必須要積極主動地與孩子進行交流溝通,作為孩子的父母,無論自己的工作有多辛苦,都要抽時間多陪陪孩子,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當然家長也要不斷學習如何對孩子進行教育,不要教育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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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90年代以來,上海的流動人口增長很快,據(jù)最新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流動人口總數(shù)已經達到349萬左右,以家庭為單位的流動形式在增加,外來人口中的少年兒童人數(shù)也越來越多。與城市本地兒童一樣,流動人口中的少年兒童同樣是祖國的花朵,應該得到關懷、照顧和良好的教育培養(yǎng),但是他們作為流動人口中的脆弱人群,權益容易被忽視。再過十多年甚至更短的時間,這些外來人口中的少年兒童都將逐漸長大成人,因此,關注流動人口中少年兒童的問題,不僅是對這些孩子的健康成長負責,更是對整個社會的發(fā)展負責。在知識經濟成為經濟增長主要方式的今天,教育直接關系到一個人能否成為社會的有用人才,關系到一個國家的科技進步和經濟增長。
九年制義務教育是中國的教育法規(guī)之一,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同樣應受到重視。本文主要探討上海流動人口中的少年兒童受教育的現(xiàn)狀、問題及其產生的根源,并提出解決的對策思路。
二、現(xiàn)狀與問題
根據(jù)上海市1997年第六次流動人口抽樣調查的資料,全市237萬外來流入入口中,15歲及以下的少年兒童有19萬多人,流入人口中少年兒童和在校生約有34萬人(這里的兩個數(shù)字均包括15歲以上的在校生)。從表l可見,15歲及以下的流入人口中,在滬讀中學(12一15歲)和小學(7—11歲)的人數(shù)僅占適齡兒童樣本總數(shù)的38%和72%,有近四成義務教育年齡段的少年兒童不在學校學習,這不僅不符合我國于1986年頒布的《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guī)定,也為新一代文盲的產生提供了溫床。
表1上海市1997年15歲及以下外來人口少年兒童的在學狀態(tài)
總樣本數(shù) 其中:在滬讀書(人) 在滬讀書比例(%) 0—6歲 1877 397 21.15 7—11歲 701 506 72.18 12—15歲 354 135 38.14 合計 2932 1038
資料來源:上海市1997年流動人口抽樣調查數(shù)據(jù)。
造成大量外來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權利得不到保障的原因很多,除了與他們經常流動的生活方式有關外[有些流動人口居無定所(如船民),或者居住地和工作地變動頻繁(如建筑工人和裝潢人員),缺乏相對固定的落腳點,使得其子女難以獲得必要的上學條件],主要的是以下三方面:
1、家庭收入水平低,制約了對子女的教育投入。
流動人口中的少年兒童主要依靠父母或監(jiān)護人提供教育費用,1995年上海社會科學院的流動人口調查顯示,家庭對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費需求收入彈性系數(shù)最高,為2.39,比處于第二位的交通和通訊消費需求收入彈性系數(shù)高0.74,反映了流動人口對其子女教育消費需求有比較強烈的傾向。但上海的流入人口以體力勞動者居多,他們來滬后從事建筑施工和加工工業(yè)以及商業(yè)服務業(yè)等,收入大多比較低。根據(jù)1997年第六次流動人口抽樣調查的數(shù)據(jù),上海市經濟型流入人口的月平均收入為680元,其中月收入在600元以下的占56.5%(見表2),僅相當于同期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二(根據(jù)勞動工資年報統(tǒng)計,1997年上海市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952元)。較低的收入水平制約了他們對子女的實際教育投入。當然,也不排除有些家長不重視子女的教育問題,特別是不重視女童的教育。
表2 1997 年上海市經濟型流入人口的收入情況 (單位:%)
月收入 所占比重 合計 100 300元及以下 12.2 301--600元 44.3 601--900元 27.2 901元以上 16.3
資料來源:1997年上海市流動人口抽樣調查數(shù)據(jù)。
2、借讀本地正規(guī)學校的收費水平高制約了外來人口子女的入學。
上海市政府為流動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提供了兩條制度化的就學途徑,一是取得藍印戶口或上海戶口在本地學校正式入學,二是在本地學校借讀。由于上海歷來執(zhí)行嚴格的戶籍管理政策,只有買房、投資和緊缺人才引進等少數(shù)幾條渠道才能獲得藍印戶口或城市戶口,因此對解決數(shù)量龐大的外來適齡兒童少年的就學來說,其作用甚微,借讀為主要形式。以上海市徐匯區(qū)為例,1996年流動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為9550人,借讀生總數(shù)為7950人,占適齡人口的80.3%。2001年初上海社會科學院在上海全市的一次抽樣調查發(fā)現(xiàn),在96個在滬的7—15歲外來人口子女中,有33個在上海本地學校借讀,45個在民工學校就讀,18個未上學,比例分別為34%、47%和19%。在上海本地學校借讀比例較低的主要原因是: (1)上海本地小學容納能力有限,尤其在同時作為本市動遷人口和外來人口導入?yún)^(qū)的城鄉(xiāng)結合部;
(2)在上海市教委關于借讀的規(guī)定及其執(zhí)行中,對借讀條件從嚴掌握,致使大量民工子女無法利用這一形式;
(3)盡管名義上借讀費用不高,約為每學期400元,但借讀生家庭往往要繳納數(shù)目不小的贊助費(每年1000—2000元)或給學校提供其它資源才能入學,許多處于低收入的民工家庭難以承受,表3反映的是流動人口子女在不同地方和不同類型學校就讀的每學期費用支出情況,顯然,在家鄉(xiāng)就讀的費用低于在上海民工學校的費用,在上海民工學校就讀的費用又遠遠低于在上海正規(guī)學校借讀的費用;
(4)借讀中突出的不同地區(qū)在教材、教學等方面的差異,也是一個因素。
表3 流動人口子女在不同地方和不同類型學校上學的費用支出比較(2000年)
樣本數(shù) 平均每學期費用 最低 最高 在上海正規(guī)學校借讀 38 1830 250 6160 在上海民工子女學校就讀 41 842 100 2200 在家鄉(xiāng)學校就讀 103 652 50 6000
資料來源:上海社會科學院人口與發(fā)展研究所2001年初的上海流動人口抽樣調查結果。平均每學期的費用中包括借讀費、學費、書雜費、生活費、暫住費等。共調查了615個經濟型流動人口家庭,共有544個孩子,其中192個孩子在上海,327個在家鄉(xiāng)。在有孩子的家庭中,42%至少有1個孩子在上海生活。
3、大量外來人口子女學校在發(fā)展中缺乏規(guī)劃和有效管理。
為適應大量外來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需要,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不少外來人口子女學校在上海便應運而生了。上海市最早的外來人口子女學校出現(xiàn)在1992年,后來發(fā)展很快,到1997年已經發(fā)展到100多所,據(jù)估計,目前有500所以上,主要分布在徐匯、長寧、閔行、浦東、閘北、嘉定等區(qū)和一些郊縣。以城鄉(xiāng)結合部的寶山區(qū)為例,1995年開始出現(xiàn)民工子弟小學,當年有8所,1996年發(fā)展到18所,1997年36所, 1998年72所,至2000年9月有105所小學,27所中學,學生近2萬人,其中有個較早開辦的學校,分校也已經發(fā)展到了十幾所。閔行區(qū)外來人口學校在最多時有108所,后來經過合并認證留下54所,目前在校學生有2萬多人。
這類學校的創(chuàng)辦者大多來自安徽省,安徽人在滬辦學校的較多,這與流入上海的安徽人較多有關,也與安徽當?shù)卣С洲k學分不開。開辦這類學校在滿足外來人口子女上學需要的同時,一個很重要的動力就是可以通過辦教育來獲得收益。一般一個學生一學期學費300多元,所以開辦者積極性很高。
根據(jù)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的辦學性質,這些學校大致可歸為三類:第一類是流動人口流出地教委或學校的跟蹤辦學點。此類學校主要以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為目的,在管理上尤其是財務管理方面與家鄉(xiāng)教委或學校關系比較密切。第二類是企業(yè)為解決本單位內民工子女就學問題而創(chuàng)辦。第三類是其它社會力量(多為個人)辦學點。
這些學校的資金來源包括三種途徑:學費、社會贊助及上級撥款。學費是民I子弟學校最主要的資金來源;許多外來人口子女學校都獲得過社會贊助物品,一般為課桌椅、作業(yè)本等實物,如卉園教學點獲友誼汽車服務公司捐贈的課桌椅80余套,廣豐小學曾獲旅游中專捐贈的課桌椅20套,擁有500多名學生的皖浦希望小學的校舍和課桌都是當?shù)卣峁┑?;還有些得到流出地有關上級部門提供的撥款資助或實物支持。
從學校內部管理的情況來看,外來人口子女學校中有一定規(guī)模的學校已有一定的管理規(guī)范化趨勢,市場競爭、當?shù)亟逃姓块T、學生家長的要求是外來人口子女學校加強師資管理、教學管理的動力,并有可能促進其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化。在財務管理方面,各校維持了收支平衡,并有節(jié)余,這無疑是外來人口子女學校存在的動力之一,也是進一步發(fā)展的基礎。
外來人口于女學校的師資來源是流出地的教師,教師工作量大,任務重,與此相比,教師的待遇偏低。月收入在500至1200元左右,教師隊伍的穩(wěn)定性較差。
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的創(chuàng)辦者都是從流出地獲得辦學許可證,然后到上海辦學,上海本地教育部門會同上海市公安局在1998年頒發(fā)了《滬教委基(1998)59號》文件,提出了《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
由于種種原因,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發(fā)展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一直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外來人口學校的主要問題是:1、辦學資質問題。有些校長不具備辦學資質,教師無教師證書。有個小學校長本人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水平,教小學一年級。這些學生長大后就是“新上海人”,如此下去豈不誤人子弟。2、辦學條件不合格。教室采光、通風不好,有些是倉庫、公房等,因陋就簡。教室面積、課桌椅等不合要求,廁所、飲用水、飲食衛(wèi)生存在隱患,不少學校操場、體育設施都缺乏,影響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fā)展。3、教材采用流出地,各省的不統(tǒng)一,缺乏統(tǒng)一的教材管理和統(tǒng)一的考核標準,教育質量參差不齊。4、經費短缺,常見病防治、體檢等都跟不上,對兒童的頭、齒、眼、耳等常規(guī)檢查項目無法開展,影響學生的健康成長。這類學校本來收費就低廉,辦學者就盡力壓低成本支出,一些最基本的教學器材都不舍得買,影響了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教學質量較難保證。
從總體上講,在條件較差的情況下,外來人口子女學校在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方面發(fā)揮的積極作用應該得到肯定。對于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中央雖然有規(guī)定要當?shù)卣罅f(xié)助,就近入學,但并未形成法律法規(guī)條文,特別是經費問題無從著落。許多基層政府部門對于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的預防保健和食堂衛(wèi)生等問題普遍進行了監(jiān)督檢查,有些地方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如江橋鎮(zhèn)政府在近年來籌措了大量資金,加快校舍建設,使得所有居住在當?shù)氐耐鈦韺W齡兒童都能享有求學的權利,考慮到外來入學兒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學校根據(jù)具體情況給予適當收取借讀費,甚至免費入學,確保兒童入學的權利。機場鎮(zhèn)道興村對皖浦希望學校給予了大力支持,提供校舍,捐獻書籍,與當?shù)貙W校進行教學交流,當?shù)剡€與學校開展警民共建活動,開辦家長學校,既提高了教學質量,也提高了家長的素質,促進了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三、改進對策探討
上海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的發(fā)展形勢非???,1998年本市頒布的《暫行辦法》中原則性的東西多,而可操作性較差,缺乏量化指標,加強大量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的規(guī)范管理迫在眉捷。
首先,需要提高對兒童受教育權利的認識。流動人口的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也是他們應該享受的權利。如果不重視對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工作,不但會耽誤一代人,也對城市未來的發(fā)展不利。因此,要充分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一些措施開展對外來人口中少年兒童的保護工作。上海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已在“九五”期間把外來兒童的有關教育保健的狀況,列入統(tǒng)計分析的范圍,進行一些跟蹤研究,在“十五”期間將進一步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其次,要采取多種切實有效的措施:
1、放寬借讀條件,降低贊助費用。
本地正規(guī)學校應放寬借讀條件,適當降低贊助費用,吸收外來人口兒童入學,為在上海市打工的有穩(wěn)定工作、固定住所的外來人口的子女提供義務教育的機會,這與國與民都有好處。
2、把閑置的學校資源用于外來人口的教育事業(yè)。
自60年代末以來,上海的生育水平持續(xù)下降,到1998年總和生育率已降到0.87,遠遠低于2.1左右的更替水平。隨之而來的是少年兒童占總人口的比例逐年減少,這部分人口的教育需求萎縮,造成了部分教學資源的閑置。從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來看,1999年上海市共有小學1208所,與1990年相比,減少了一半多,招生人數(shù)也下降了7.65萬人;同期幼兒園的數(shù)量減少了2/3,在園人數(shù)減少了42%。也就是說,隨著生育水平的降低和人口結構的變化,上海市戶籍人口中的少年兒童的實際教育需求有所減少。而以往教育投資形成的教育資源并不會因此而消失,場地、設備、師資都閑置出來,這些資源可以用于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的教育。
3、廣開籌資渠道,解決辦學的資金短缺問題。
在經費的籌集上,可以參考民辦學校的辦法,同時注意辦學對象的特殊性(即生源主要是經濟并不富裕的流入人口家庭的子女),本著“政府撥一點、社會助一點、學校讓一點、個人出一點”的原則進行解決。
這里所說的“政府撥一點”是建議政府從外地勞動力管理基金和每年外來流動人口繳納的各種收費中抽取部分用以發(fā)展外來人口子女的教育。另外, “政府撥一點”也包括流出地的政府補貼一點。因為這些流出人口雖然人在上海,但他們的戶口卻在流出地,他們在流出地繳納的各項稅費中包含了其子女的教育經費,既然他們的子女不在原地就讀,理應把他們的教育經費轉出來。
“社會助一點”是指發(fā)動全社會的力量,為貧困的外來人口家庭的子女受教育提供援助。
“學校讓一點”,就是外來人口子女學校在提供適合外來人口子女教育需要的同時,通過內部挖潛,降低收費標準,使更多的外來人口子女能夠接受基本的教育。
“個人出一點”。按照我國的法律,讓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不讓子女上學就是違法。有關部門一定要加強對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政策宣傳和監(jiān)督力度,強制某些不愿盡義務的父母送其子女去上學,或可采取不盡義務的父母取消其務工證等措施,避免流動人口中的少年兒童的教育權利得不到保障。
4、把現(xiàn)有的“民工子弟學?!绷腥肷虾=逃芾眢w系中,使其規(guī)范有序地發(fā)展。
許多社會現(xiàn)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為有需求才會存在,關鍵是如何正確引導。各級教育部門要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要審查這些學校校長有無資質,教師合不合標準,收費是否合理,教學的硬件條件是否達標,是否存在各種安全隱患,教學質量能否保證,等等。各級政府允許辦學的,要提供合適的場所,因為不是什幺地方、什幺人都適宜辦學校,要把管理好外來人口子女學校的工作列入當?shù)亟逃姓块T的管理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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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流動人口;教育現(xiàn)狀;調查
中圖分類號:G63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661(2012)07-262-02
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實施以來,西部各省份在中央的巨額投資和政策支持下得到了快速發(fā)展。隨之而來的便是人口的流動性大大曾加,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定西市城區(qū)大約有四千名左右的流動人口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為了給有關部門解決定西市城區(qū)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提供決策依據(jù),我們認真設計了調查問卷,并對回收的問卷進行了詳細的統(tǒng)計分析,針對性地提出了該地區(qū)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問題并探討了相應的對策,以供有關職能部門參考。
在調查分析中我們發(fā)現(xiàn),定西城區(qū)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主要影響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家庭對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影響
流動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相對較低,雖然對子女的教育很重視,希望子女得到良好的教育,對子女的未來抱有很大的期望,但是他們往往會忽視子女在情感方面和心理方面的需要,許多家庭教育應該完成的內容又被交給學校教育去完成。調查表明,30.5%的家長在子女的發(fā)展上更看重孩子的學習成績,56.8%的家長更看重孩子的性格品德培養(yǎng),4%的家長更看重孩子的口頭表達能力,9.4%的家長更看重孩子的交往能力,4.5%的家長更看重孩子的動手能力。其實,由于流動人口家庭不充裕和動蕩不定,其教育功能更應注重孩子的心理感受,因為他們本身的生活環(huán)境不夠穩(wěn)定,因而需要更多的關心、幫助和疏導。因此,應該多加強學校與家庭之間的聯(lián)系,老師與家長之間的聯(lián)系,而在調查中,69.2%的家長表示與學校老師只是偶爾聯(lián)系,并不密切。這就更說明家長和學校及老師的互動有待加強。
2、學校對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影響
這次調查選取了兩個典型學校作為樣本,目的是考察學校性質對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影響。通過對兩個學校學生的問卷調查發(fā)現(xiàn),在公立學校上學的流動人口子女相對于私立學校上學的流動人口子女,更容易適應目前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比例分別為54.5%和47.1%。但由于私立學校的學生來源較為單一,所以在私立中學中一般不存在老師和同學對于流動人口子女的偏見問題,同學之間的相處也更為融洽。同時,流動人口子女人地生疏,缺少玩伴,每逢節(jié)假日只能呆在家里,或“流浪”在社會上,相比較私立學校,公立學校更能在組織課余活動時對流動人口子女“特別照顧”,讓流動人口子女盡可能地選擇參加書法、美術、舞蹈等雙休日興趣小組,組織開展有益的社區(qū)實踐活動,豐富他們的課余生活。
一、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
1、在公立學校方面
(1)公辦學校收費高,許多流動人口家庭承擔不起
盡管國家政府及地方政府三令五申,禁止公辦學校向流動人口子女收取高額的贊助費和借讀費,但很多學校仍然照收不誤,即使公辦學校取消了這些費用,其他費用也仍然很高,對于收入水平低的流動人口家庭來說,是個很重的經濟負擔。據(jù)調查了解,目前在一般公辦學校借讀的流動人口子女,除了交學雜費和代辦費兩部分費用外,還要交一部分借讀費(小學170元、初中250元),而在條件較好一點的公辦學校就讀的,還要交比以上三種費用更多的“贊助費”,一般在1000元到10000元不等,且往往是一次清。公辦學校收費高,使流動子女家庭對公辦學校望而卻步。
(2)借讀條件高,流動人口子女進不去公辦學校
目前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公辦中小學借讀還有嚴格的借讀條件。
(3)使用教材不統(tǒng)一,不利于流動人口子女升學需求
定西地區(qū)的學校通常都采用人教版的教材,但流動人口由于來自各地,在流入地使用的教材版本五花八門。更大的問題在于,流動人口子女將來還面臨回家鄉(xiāng)升學問題。如果兩地使用的教材不是同一個版本,這會影響他們的考試成績,不利于他們的高考。
(4)政策剛性不足,公辦學校以種種理由拒絕接受流動人口子女入學
盡管國家及流入地的政策要求,公辦學校要接納流動人口子女入學,但都沒有針對公辦學校不愿意接納外來學生的任何強制性規(guī)定。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學校能不收的盡量不收,尤其是一些具有優(yōu)質教育資源的學校,更不愿意對流動人口子女網開一面。就目前來說,還只是普通公辦學校接納流動人口子女數(shù)量比較多,重點中學根本不接受外來流動人口子女入學。
(5)流動人口子女學習基礎參差不齊,增加了公辦學校的教學難度
流動人口子女除了很少一部分從一開始上學就在公辦學校讀書外,大部分是在家鄉(xiāng)讀過幾年書以后,又轉學到流入地的公辦學校就讀的。流動人口子女來自全國各地,到流入地后,學習基礎普遍比較差。同時,由于各地區(qū)使用的教材不同,科目設計的多少也不一樣,教育質量與水平的千差萬別,學生知識掌握程度、學習成績也參差不齊。另外,語言、習慣也存在差異。這大大增加了公辦學校的教學難度。如許多外地學生以前在家鄉(xiāng)上學的時候,學校沒有開設英語、電腦等課程,到公辦學校插班就讀后一切要從頭開始教起,從而增加了公辦學校的教學難度。
(6)沒有政府相應的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經費,公辦學校教學經費緊張
我國現(xiàn)行的義務教育法是1986年頒布的,當時的流動人口不多,流動人口子女的異地入學問題也不突出。根據(jù)我國義務教育法,適齡兒童義務教育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也就是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主要由其戶籍所在地政府負責,教育經費則按照戶籍學生數(shù)下?lián)?。對于招收外來流動人口子女比較多的公辦學校,因為政府部門沒有相應的撥款,所以感到資金缺乏。以前公辦學校依靠收取流動人口子女的贊助費或者借讀費來彌補政府教育經費投入的不足。但政府規(guī)定公辦學校減免或不能收取贊助費、借讀費后,“資金缺乏”問題將會更加嚴峻,如果這個負擔一直由學校來承擔,學校不能維持正常的運轉,公辦學校就沒有了接納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積極性,就不可能從長遠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
2、在私立學校方面
(1)辦學條件差,教學質量難以保障
私立學校普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辦學條件差、教學質量難以保障”,師資上達不到辦學要求,教學質量差。教師的文化程度不高,一般以高中、中師為主,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教師不多。教師教學的連續(xù)性很差,由于私立學校更多的是考慮招生的規(guī)模,在招生開始的時候可能聘請一些名氣較大的名師用來招攬學生可這些名師通常只在學校教兩三個月便離開,此時換來的教師大多都是剛畢業(yè)的師范學生,既沒有教學經驗也不可能保證與前面教師教學的連貫性,對學生是很不負責任的。
(2)資金缺乏限制了教學軟硬件條件的提高
資金缺乏是私立學校普遍面臨的問題。與公辦學校不一樣,私立學校屬于社會力量辦學,政府不會對其投入資金,能否發(fā)展全靠自我經營。私立學校運營的經費來源比較單一,主要靠收取學費來維持運轉,還有少量以實物形式(如課桌椅、學習用品)為主的社會贊助,基本沒有政府撥款。因而私立學校一般都面臨資金方面的困難。資金缺乏,限制了教學軟硬件條件的提高。一方面,往往很難再投入更多的資金用到增加教學的硬件設施上,如圖書館、音樂室、電腦室及語音室等;另一方面,也不能及時提高教師的工資和福利水平,因此,很難吸引或留住教學水平高的教師。這就會嚴重影響學校的教學質量,不利于其發(fā)展。
(3)地位尷尬
私立學校并未得到社會的完全認可,它們仍然處于很尷尬的地位。由于社會對于私立學校的認識要么是貴族學校要么就是農民工子弟學校,因此,舉辦者一般沒有長遠打算和相應的投資,不敢興建校舍、不購買相應設備、不改善師資條件,只能是因陋就簡,得過且過。另外,私立學校不能得到流入地政府的幫助和城管部門的保護,也享受不到學校用地租金的優(yōu)惠政策等。這些都嚴重影響辦學條件的改善和教學質量的提高,進而限制了私立學校的進一步發(fā)展。
二、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對策
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將伴隨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fā)展以及地區(qū)經濟的發(fā)展不平衡而日趨嚴重,它不僅是教育問題,而且是影響廣泛的社會問題,所以我們有必要想出辦法來緩解并最終解決這個問題。
1、完善相關制度政府需要保證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權利
首先,應該盡快改變現(xiàn)行的戶籍制度,轉換現(xiàn)在的二元社會結構制度,使外地來蘭人員可以享受與當?shù)鼐用裢瑯拥拇觯岣咚麄兊慕洕蜕鐣匚?,從而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在當?shù)鼐蛯W的自卑心理問題。
其次,要認真落實國家和各部委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在2001年,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決定》([ 2001 ]21號)規(guī)定,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2003 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yè)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2003]78號)時強調,進城務工就業(yè)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收費標準“與當?shù)貙W生一視同仁”;評優(yōu)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與城市學生一視同仁”;要將進城務工農民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市社會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將其就學學校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guī)劃”。
2、強調完善以公立學校為中心的教育機制
教育部關于九年義務教育以公辦為主的規(guī)定、《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暫行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流動兒童少年應以在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借讀為主,在公立學校借讀應該成為吸收流動兒童就學的主渠道,實現(xiàn)教育的公平。所以,從現(xiàn)階段開始,應該建立以公立學校為中心的教育機制,逐步形成一個公平的、靈活的、有效的流動人口子女教育體系。
首先,放寬流入城市的流動人口子女進入正規(guī)學校學習的限制。不要把城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中的許多做法照搬到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上。孩子在城市的入學,不應該以其父母有沒有三證為限制。根據(jù)調查,有相當多的孩子因為父母的三證問題喪失在城市接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
其次,監(jiān)督公立學校收取借讀費等相關費用。由于流動人口在公立學校就學占用其教學資源,所以公立學校收取一定費用的作法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不少公立學校漫天要價,并且除了借讀費用外,收取其他附加費用。很多流動人口子女就由于家庭無力承受過高的這部分費用,只能轉去辦學條件相對較差的私立學?;蛘弑黄容z學。
3、支持多渠道社會力量辦學
由于目前完全依靠公立學校不可能完全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所以應該大力提倡并且支持社會力量辦學,使之可以補充及支持公立學校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在社會力量辦學的過程中,經費問題是學校面臨的最大問題。政府應該設立專項的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基金,從中撥款支持私立學校的建設、教學設備購買及相關發(fā)展。其中,為了保證教育資源運用于流動人口子女,應該根據(jù)相關學校中接受教育的流動人口子女數(shù)量來發(fā)放發(fā)展資金。除此之外,政府應該牽頭整合零散的社會教育資源,使私立學校的辦學水平得到提高,保證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質量。黨和政府相關政策法規(guī)的落實執(zhí)行,和以公立學校為主以社會力量辦學為副的教育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
參考資料
[1] 羅義. 流動人口基礎教育的府際責任分析[J] ,云南行政學院學報, 2007,(1).
[2] 莫怡文. 權利的貧困――淺談農民工子女教育困境的原因[J]. 臺聲, 2007,(7).
篇4
[論文關鍵詞]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對策
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是伴隨著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產生的。這里的流動人口子女主要是指戶籍在農村,并且在城市中從事生產性和服務性勞動的“農村外出就業(yè)者”的子女,年齡范圍界定在6~16歲之間,即在義務教育范圍內的這部分孩子。本文的研究對象是指跟隨父母進城,在城市中的各類學校學習的這部分孩子,他們又被稱為“流動兒童”。
一、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問題
(一)家庭環(huán)境影響孩子教育
1.貧困的家庭條件,直接影響孩子的教育。家庭作為兒童社會化的重要場所,家庭教育對子女正常的社會化進程和人格發(fā)展具有重要的影響。與城市正常家庭相比,流動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要繳納很大一部分費用。而對于現(xiàn)實中的大多數(shù)流動人口家庭來講,家長的經濟收入低且不穩(wěn)定,他們不僅僅要承受生存、就業(yè)的壓力,也面臨著子接受正常教育的經費壓力。龐大的經濟壓力,使得農民工無法給子女同城市孩子同樣的條件。
2.父母對子女教育的重視程度,會對子女的教育產生很大影響。當前,城市流動人口子女中有很大一部分處于失學或輟學狀態(tài)。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父母自身忙于生計,而忽視了對子女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很多父母本身的文化程度不高,受經濟利益誘惑和封建小農意識、急功近利思想的影響,認為讀書無用,與其花大把的錢讓孩子讀書,不如把孩子帶在身邊,幫自己掙錢,這在很大程度上也助長了農村孩子輟學打工現(xiàn)象的增長。
(二)學校條件有限,孩子就學難
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就學的途徑主要有兩種:一是在當?shù)毓⒌膶W校借讀;二是在流動人口自發(fā)興辦的“打工子弟學?!弊x書。
1.公辦學校
近年來,雖然流入地政府部門對流動子女的教育問題已經開始關注,但明顯地保障力度不夠,對于經過努力進入城市公辦學校就學的農民工子女來說,當他們的父母把他們送進校門時,問題也就接踵而來。主要表現(xiàn)如下:
(1)因成績跟不上,面臨老師不公正的待遇。由于經濟收入、文化背景以及教學質量等構成的城鄉(xiāng)差別,在農民工子女進城學習過程中,學習基礎差,出現(xiàn)成績跟不上的現(xiàn)象普遍存在,這就致使一些對農民工子女有偏見的教師,在對待城鄉(xiāng)孩子的態(tài)度和行為上往往會出現(xiàn)一些不恰當?shù)淖龇?。如在處理城鄉(xiāng)學生的矛盾沖突中,偏袒城市孩子;在學習輔導上,對農民工子女缺乏耐心,相反對城市孩子給予更多的照顧等。
(2)由于教育資源本身的有限性,公立學校不可能做到全部接收。對公辦學校來說,近些年來,新生入學人數(shù)和在校生的縮減趨勢,使之具有了接受外來人員子女入學的條件。但是,相比于外來人員子女的數(shù)量,公辦小學可接收的學生人數(shù)有限,這就致使流動人口子女被公辦學校拒之門外的現(xiàn)象頻頻出現(xiàn)。
2.農民工子女學校
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出現(xiàn)是進城人口自立自救的結果。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存在給那些被排斥在公辦學校之外的流動兒童提供了一個受教育的場所,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農民工子弟學校存在資金缺乏、校舍不穩(wěn)定、課程設置不到位、師資力量單薄等很多問題,嚴重影響了孩子們的教育。
(三)地方政府支持不足
由于長期以來的戶籍管理藩籬,流動子女很難享受到和城市孩子相同的待遇。雖然有很多流入地政府制定了相關政策法規(guī)來解決流動子女就學問題,但其實施結果并沒有達到預期目標。政府對于外來人口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仍然處于支持能力不足的現(xiàn)狀。
二、造成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原因
(一)國家相關制度形成城市壁壘
1.長期實行與戶籍制度相應的城鄉(xiāng)分割的義務教育體制。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出現(xiàn)與我國長期實行的城鄉(xiāng)分割的戶籍制度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義務教育體制密切相關。戶籍制度致使城市兒童與農村兒童相割裂。同時與戶籍制度相對應,我國長期實行城鄉(xiāng)分割的二元義務教育體制,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城市的義務教育由政府財政擔負,而農村的義務教育卻由農民自己買單。這種城鄉(xiāng)分割的二元義務教育體制嚴重影響了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性。
2.政府政策管理缺位。城市外來人口子女的大量流入,使城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群體結構發(fā)生了變化。在法律上,《義務教育法》中明確規(guī)定了流人地政府對外來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然而,由于沒有具體的統(tǒng)一標準,使得上述政策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面臨一系列的難題。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流入地政府的做法是盲目地將外來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推出來,并對其采取放任自流的態(tài)度,致使外來人員子女教育出現(xiàn)很多問題。
(二)學校教育的不公平
一方面,由于公辦學校資源的有限性,面對龐大的流動子女大軍,城市學校只簡單地以家長的經濟實力作為篩選條件,直接損害了外來人員子女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另一方面,雖然在城市中有很多農民工子弟學校存在,但是由于其是私人辦學,不管是經費,還是師資力量都很難達到規(guī)定標準。與城市子女相比,流動人口子女在接受學校教育上存在著先天性的不公平。
(三)家庭教育的有限性
長期以來,流動人口子女家庭教育滯后于學校教育,家長在配合學校教育上處于被動地位。究其原因,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家長們自身的文化素質不高,對孩子的學習輔導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農民工進城后從事的職業(yè)大都為低層次的體力勞動,勞動報酬低且十分辛苦,父母也就沒有額外的精力來管理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家長會認為孩子進了學校,教育方面就是學校的事了,而自己在教育子女上的任務就是為子女提供充分的經濟上的支持。
(四)變更的學校環(huán)境。使學生很難適應
流動人口子女的家庭環(huán)境、生活方式等與城里孩子有較大差別,同時流動人口工作的不穩(wěn)定性,致使其子女在接受教育上也存在間斷性和不穩(wěn)定性。在這種情況下,流動人口子女不僅要去適應城市學校的學習環(huán)境,還必須不斷地去適應變更的學校環(huán)境,這都嚴重影響了孩子對學習的熱情,使其跟不上學校的教學進度,心理上出現(xiàn)厭學、抵觸情緒。因此,在以城里孩子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傳統(tǒng)教學模式下,流動人口子女遭遇了適應性障礙。
三、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工作力度,解決流動子女就學問題
流動人口子女規(guī)模龐大,其教育問題關系到我國義務教育能否全面普及,關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會的公正,更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以及和諧社會的建設。政府應從以下幾個角度解決這一問題:
1.加大就學渠道,為流動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順利實施創(chuàng)造條件。鼓勵公辦學校充分利用閑置教育資源,挖掘辦學潛力,使其擴大招生容量。同時鑒于城市公立學校在接受流動人口子女就學方面的有限性,當務之急就是規(guī)范民間辦學,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適當放松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審批條件,盡量簡化入學審批手續(xù),為其提供實際幫助。
2.制定相關法律制度,將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納入法制軌道。第一,應把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權利用法規(guī)形式規(guī)定下來,當?shù)卣蚜鲃尤丝谧优蛯W問題納入本地重要工作內容,明確公辦學校接受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義務和責任。第二,應在全國范圍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從根本上為保護流動人口的平等權利提供法律保障,真正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權利。
3.充分發(fā)揮社會、媒體的功能,使流動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環(huán)境得到改善。作為流動人口現(xiàn)居住地的政府,必須消除地方保護主義和歧視流動人口的做法。政府可以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更多的關于流動人口的正面信息,讓更多的人了解他們;同時鼓勵更多的社會工作者主動走進流動人口家庭,了解這個群體。從根本上給流動人口創(chuàng)造一個公平的社會環(huán)境,真正使其子女在學校中樹立信心,與城市孩子共享一片藍天。
(二)充分發(fā)揮學校育人功能,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利
1.充分發(fā)揮學校育人功能。以公立學校為主,流入地的公立學校應切實做好接收工作,積極利用教育資源,禁止在入學手續(xù)和贊助方面對流動人口子女設置障礙。同時農民工子弟學校在政府部門的積極引導和鼓勵下,應該積極爭取在師資、辦學條件等方面達到公立學校的標準,從而更好地發(fā)揮學校的。育人功能,為流動兒童創(chuàng)造一片新的天空。
2.教師尊重學生,幫助營造一個良好的班集體氛圍。流動人口子女從農村走向城市,這需要一個較長的適應過程。這需要老師、家長等積極地給予他們心理輔導,尊重他們,培養(yǎng)他們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但又由于流動人口子女家長本身認知的有限性,這就要求學校老師更加關注這些外來子女,在學習上給予更多的鼓勵幫助,同時在生活中還應注意組織城市兒童與流動人口子女之間的互動和交流,以便他們能夠真正融入班級中,在班集體中獲得更健康的發(fā)展。
(三)建立良好家庭環(huán)境,保障孩子健康發(fā)展
篇5
關鍵詞: 流動人口 子女義務教育權 受損問題
近年來,我國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出現(xiàn)了大量的流動人口。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而在外地從事各種活動的人口,或者說是居住在流入地而沒有本地戶口的人口。隨著流動人口的大量涌入,流動人口結構發(fā)生了顯著變化,最為顯著的特點就是家庭化,即由原來的單身外出變?yōu)椤芭e家遷徙”,于是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流動人口子女主要是指隨父母到流入地的6到14周歲或7到15周歲,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人口。中國婦女活動中心在2003年11月的《中國流動兒童狀況調查研究報告》稱:全國有流動兒童近2000萬,一直未上學的占6.85%,輟學者占2.45%,合計9.3%,8~14歲流動兒童失學者占15.4%,12~14歲流動兒童中,超過60%的已經工作。流動人口子女理應獲得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他們雖然“同在藍天下”,但因種種原因,實際上無法享有同等的義務教育權利。
一、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權利的法律依據(jù)
受教育權是國際人權法保障的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聯(lián)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都有確認和保護公民受教育權的內容。目前,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都將受教育權作為公民的一項憲法權利固定下來。我國《憲法》第46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yǎng)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边@一規(guī)定使受教育權成為我國憲法權利中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主要組成部分,為公民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機會提供了憲法保障。
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問題是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需要,任何組織、團體或個人無權阻撓或干涉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吨腥A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4條規(guī)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第5條規(guī)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guī)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qū),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
二、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權利受損的具體表現(xiàn)
受教育權的平等包括入學機會的平等、接受教育過程的平等,以及教育結果的平等。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權利是否得到了實現(xiàn)呢?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他們的教育權利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損害。具體表現(xiàn)在入學機會的不平等和接受教育過程中的不平等。
1.入學機會的不平等。
《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在《普及入學機會并促進平等》中指出:應該向所有兒童、青年和成人提供基礎教育。為達此目的應擴大高質量的基礎教育服務,而且必須采取始終如一的措施來減少差異。為實現(xiàn)基礎教育機會均等,所有兒童、青年和成人都必須獲得達到和維持必要的學習水平機會。必須積極消除教育差異,不應使一些社會地位低下的群體在獲得學習機會上受到任何歧視。城市流動人口雖然用社會地位低下描述不很確切,但他們絕大部分確實是城市中生活處境不利的群體,讓他們的子女獲得入學機會是消除教育差異的重大舉措。
2.教育過程中的不平等。
入學僅是就學的開端,入學只是通向就學的門戶。教育結果的平等比教育機會的平等更為重要,只有在教育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而不只是入學環(huán)節(jié)給流動人口子女以真正平等,才能使他們得以享受真正的,而不只是形式上的公平。即使交得起高額的借讀費,能夠在公立中小學就讀,流動人口子女往往被視做特殊學生,與當?shù)厝丝谧优荒軐崿F(xiàn)同等待遇。有一些學校把流動人口子女單獨編班,不計入考評的對象。教師對流動人口子女在教學和管理上往往采取忽視的態(tài)度。對于紀律較好的流動人口子女由于不影響他人,教師往往采取不聞不問的態(tài)度;對于紀律較差的流動人口子女,教師常常采取歧視的態(tài)度。同時,在平時參與活動、參與競爭上,流動人口子女評優(yōu)被認為是資源的浪費。這些做法嚴重損害了他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致使他們的心理發(fā)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呂紹青、張守禮在《流動兒童教育:逐漸進入視野的研究課題》中就曾指出,北京有些公立學校對借讀生的考試成績不計入教師的教學考評中,借讀生學好學壞都與教師的教學業(yè)績和利益不相關,因此教師不拿借讀生當自己的學生看,對其學習放任不管。由于借讀生戶籍不在本地,參加諸如學科競賽之類的活動都頂替當?shù)貙W生的姓名,得了獎也歸當?shù)貙W生。這就是說,借讀生與當?shù)貙W生待遇不同,教育權利不平等。
三、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權利受損的原因分析
1.二元戶籍制度影響了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的實現(xiàn)。
我國實行的是城鄉(xiāng)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這種特殊的戶籍制度形成了我國特有的二元社會結構,導致了社會的“斷裂”,事實上將城鄉(xiāng)居民分成了兩種不同的群體。這種戶籍制度的實施為我國規(guī)范人口管理提供了便利,但隨著社會的進步,二元戶籍制度無疑成為城市與農村交流的屏障。其中對流動人口子女影響最大的就是以戶口性質為基準規(guī)定的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我國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適齡兒童在戶口所在地就近入學,也就是說流動人口子女的義務教育責任只能由他們戶口所在地的政府承擔,非戶籍地戶口的居民不能享有與戶籍地居民同等的義務教育的權利。雖然從法律上講,享有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但由于我國實行的是與戶籍制度緊密相連的就近入學政策,因此,流動人口子女盡管享有在流入地的居住權,但他們沒有流入地的戶口,也就不能享有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公民的戶籍權與受教育權的不一致,導致了流動人口子女的不平等地位,身份上的差異導致了受義務教育資格的差異,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基本權利受到剝奪。
2.“地方負責,分級辦學”的義務教育財政體制影響了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的實現(xiàn)。
我國現(xiàn)行的義務教育財政體制具有很強的區(qū)域性,城市九年義務教育經費是由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的,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的經費主要由鄉(xiāng)鎮(zhèn)籌集,近年來,縣級財政對農村學校教育增加了投入,教師工資等大部分費用由縣級財政開支,但是基礎設施和許多辦學經費主要還是靠鄉(xiāng)鎮(zhèn)自己來解決的,因此,這種財政體制勢必會造成地方教育資源、教育要素的彼此不流通,使流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在教育經費撥付上產生矛盾。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就學,從而會增加流入地政府的教育負擔費用,對當?shù)氐慕逃涃M造成壓力。
3.《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中一些規(guī)定影響了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的實現(xiàn)。
1998年公安部和原國家教委聯(lián)合頒布了《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針對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的部門規(guī)章,《暫行辦法》明確規(guī)定了主要由流入地政府承擔流動人口子女的義務教育責任,但是規(guī)定“流動兒童少年就學,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借讀為主,也可由民辦學校、全日制公辦中小學附屬教學班(組)以及專門招收流動兒童少年的簡易學校接受義務教育”。這就使得一些公立中小學舉辦“外地班”、“民工子女班”,招收流動人口子女“有法可依”?!稌盒修k法》的初衷是為了加強對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管理,保障他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但隨著新形勢的發(fā)展,這一規(guī)定越來越不適應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一方面流入地政府不能很好地貫徹其精神要義。另一方面,部分學校以收取借讀費為名達到贏利的目的。
四、實現(xiàn)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權的建議
1.健全法律法規(guī)體系,從法律法規(guī)上支持流動人口子女教育權的實現(xiàn)。
盡管1998年3月由教育部、公安部聯(lián)合頒布了《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第4條規(guī)定:“流入地人民政府應為流動兒童少年創(chuàng)造條件,提供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具體承擔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管理職責。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應保證完成其常住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義務教育年限,有條件的地方,可執(zhí)行流入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钡怯捎谏鲜鲆?guī)定沒有上升到教育基本法的層面,流入地多以經費困難等為由而未予執(zhí)行。因此,我們有必要在義務教育法基礎上盡快制定相關法規(guī),對流動人口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做出規(guī)定,加以規(guī)范。通過立法,進一步強調解決這一問題的歷史和現(xiàn)實意義,并在如何對待這一特殊社會群體的受教育權利、受教育方式、資金的籌措和物質的保障,教育責任的界定和劃分,以及不遵守法規(guī)應受何種處分處罰等方面的問題上,給予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目前北京市已正式出臺《對流動人口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暫行辦法》,為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提供了政策保障。
2.增強一切社會主體,特別是流動人口的教育法制觀念,提高人們對義務教育的維權意識。
即使國家制定了比較完備的法律制度,健全了法律體系,如果人們缺乏相應的法律觀念,那么它只能作為一紙空文,不能充分發(fā)揮服務社會的功能。因此有必要加強教育法的宣傳力度,增強一切社會主體,特別是流動人口的法律意識。一切社會主體都應按照法律規(guī)范所設定的要求辦學,行使法律所賦予的教育權利,履行法律所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阻礙流動人口子女教育權的行為都是與我國法律制度相悖的,都應受到法律的制裁。流動人口應了解我國目前頒布的相關法律政策,維護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正當權益。
3.改革戶籍制度,打破現(xiàn)行的以戶籍為依據(jù)的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實行適齡兒童按居住地原則接受義務教育的制度。
農村人口的流動已經突破了以往的財政安排模式。流動人口進入流入地是作為勞動者和建設者,他們向所居住的城市政府繳納了稅收,為居住地作出了自己的貢獻,所以他們作為納稅人有理由要求流入地政府為他們的子女提供公平的義務教育機會。學校應向所有人開放,不能讓戶籍成為“先天賦有”的身份等級,成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屏障。為了使流動人口子女享有與城市兒童同等的教育權利,必須逐步改革現(xiàn)行的二元戶籍制度,各級政府不僅應為本地戶籍人口服務,而且應將在當?shù)鼐幼×艘欢螘r間,有穩(wěn)定的生活來源和住所的非本地戶籍人口,即流動人口納入其服務的范圍之內。因此,在義務教育領域,應將流動人口子女納入當?shù)毓k學校招生范圍,在教育財政撥款上納入當?shù)刎斦A算,取消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上學要交納借讀費和贊助費的規(guī)定,使流動人口子女能和流入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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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子女”本身就帶有一定的色彩,讓他們本身就不存在安全感,尤其是在兒童和少年期,他們內心是急需要安全的時候,但是,迫于生活的壓力,被父母帶著從這個城市飄向另一個城市。他們內心是孤獨的和無奈的,他們也需要朋友也需要關注,靠父母的關注嗎?不,靠朋友同學之間的關注嗎?也不一定,他們更需要的是一個安全的環(huán)境,他們也需要真正地安定下來。因為這樣至少從環(huán)境上給了他們安全感。對于農村那些孩子我們應該真的很同情和關注,我知道如果父母不給帶出來,他們將永遠只能待在農村,受那種沒有任何水平和條件的教育,而帶出來至少可以讓他們認識社會,認識這個世界。我希望能從內心上幫助他們,給他們一些建議,讓他們更加堅強,更好地適應這個環(huán)境,讓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也讓自己更快地成長,其實他們才是我們真正的老師,他們的淳樸和善良才是更值得我們學習的。
大約有一半的流動人口子女會隨著父母的遷移選擇在當?shù)貙W習,因此這部分人群的義務教育問題就成為了當?shù)亟逃块T以及社會的重點關注問題之一。如何構建和諧校園,真正實現(xiàn)讓流動人口子女同享一片藍天;如何大力實施關愛工程,為學校的和諧發(fā)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如何讓他們融入新的環(huán)境快樂成長、學習?這些突出的問題不僅是困擾流動人口個人的家庭問題,而且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影響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問題,同時也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邦^頂同一片藍天,腳踏同一方熱土。我們也有自己的夢想,我們同樣渴望知識的海洋和明媚的陽光……”這是生活在城市邊緣的特殊群體孩子的殷殷求學之聲。他們稚嫩的肩膀承受了太多與他們的年齡不相稱的沉重。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是一項重大的社會問題,其受教育的程度和狀況將影響中國現(xiàn)代化的進程,影響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必須引起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作為一線任課教師,現(xiàn)將我任教的班級流動人口子女情況調查分析如下:
一、流動人口子女的家庭居住環(huán)境
由于經濟條件限制,流動人口能夠在當?shù)刭I房的是鳳毛麟角,絕大多數(shù)流動人口采取租房居住。甚至通常幾個外來工友家庭合租一套民房,在蝸居的房間中孩子很難有自己的學習空間,在烏煙瘴氣的嘈雜聲中完成作業(yè)。因此,作業(yè)本常常油漬斑斑,卷著邊角。就居住的大環(huán)境看,流動人口一般住在城鄉(xiāng)結合部,人員混雜,治安較差,一般是刑事案件的高發(fā)地帶。孩子在社區(qū)內缺乏必要的活動場所,在魚目混珠的環(huán)境中極其容易沾染不良習氣。
二、流動人口子女父母的文化程度
流動人口本人或配偶具有小學文化水平的比例最高,整體文化水平偏低,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直接決定在家庭中父母對孩子的學業(yè)指導和幫助程度,間接影響孩子的入學機會和學業(yè)成就。
三、流動人口子女父母的職業(yè)地位
從調查的流動人口的職業(yè)狀況來看,他們大多從事技術含量較低的體力勞動或知識成分較低的商業(yè)活動,多為當?shù)厝瞬辉父傻呐K、累、重的工作,職業(yè)的社會地位相對較低。大多數(shù)流動人口所從事的工作,只是作為一種謀生的手段,除了在經濟上給下一代提供一定的支持,在其他方面對孩子的幫助是微乎其微。
四、流動人口子女父母的經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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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策略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流動人口數(shù)量激增,同時,流動人口結構也發(fā)生了顯著變化,最為顯著的特點就是家庭化過程,即由原來的單身外出變?yōu)椤芭e家遷徙”,于是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F(xiàn)在的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現(xiàn)狀完整的復制了中國城鄉(xiāng)之間的不平等的關系,也損害了基礎教育的義務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則。為解決這些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解決辦法。
一、建立符合社會現(xiàn)實需求的教育管理和戶籍管理服務機制
在教育管理服務機制上,《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決定》強調指出:“要重視解決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以流入地區(qū)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采取多種形式,依法保障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备骷夵h委、政府要把農民工流動子女教育作為全民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抓,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政府行為,合理整合資源,竭力增加投入,盡量降低成本,全面提供援助,為農民工流動子女創(chuàng)造平等、寬松、優(yōu)越的教育環(huán)境。在戶籍管理服務機制上,將從建立平等、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處理好農民工問題,提高農民工進城務工的組織程度,解決他們的市民身份和待遇,從而加快推進以戶籍制度為核心的社會制度體系改革。在戶籍制度上,將實行一種戶口;在遷徙上將降低門檻,逐步讓已經在城市里就業(yè)多年的農民工轉化為城市市民;在社會管理上將讓農民工參與社區(qū)的管理,同時向他們開放社區(qū)的服務設施,促進他們與當?shù)鼐用竦娜诤???傊?,就是要給予農民工以“國民待遇”,機會、權利將是平等的、制度將是統(tǒng)一的、身份也將是一致的。這樣能夠大大減少給農民工帶來的各方面困難,從而使農民工流動子女義務教育得到更好的完善。
二、根據(jù)實際情況加強完善九年義務教育管理體制
自1985年以來,我國義務教育體制經過三次改革:即“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在國務院領導下,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在國務院領導下,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三次改革,都始終堅持著“地方負責,分級管理”,正因如此,導致了“城鄉(xiāng)分割”的局面。城市適齡兒童的義務教育費用基本由各級政府負責,而“農村教育農民辦”。農村稅費改革和第三次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后,農村教育經費由縣級政府為主的各級政府通過財政預算安排??墒牵诂F(xiàn)實中,農民工流動子女離開農村時,并沒有相應的教育經費隨之流轉,其就業(yè)所在地也沒有相應的教育經費預算。這樣,農民工流動子女接受教育就沒有了保障。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嚴格按照科學發(fā)展觀的要求,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變“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為“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城鄉(xiāng)統(tǒng)籌,協(xié)調發(fā)展”,破除城鄉(xiāng)分割,保證教育投入,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和諧健康發(fā)展。
三、興辦和扶持農民工子弟學校以及經濟型標準化學校
流動人口子弟學校雖然條件差一些,但低廉的學費(一學期約需幾百元),讓大部分流動人口家庭還是愿意使他們的孩子在城市受教育成為現(xiàn)實。所以要允許在城市里專門解決農民工流動子女基本教育的民辦學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準為借口關閉這些學校,使大量農民工流動子女失學。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采取各種有力措施,積極引進社會力量參與辦學,興辦農民工子弟學校。根據(jù)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投入,改善辦學條件,盡快使薄弱學校達到各地的辦學標準。
四、充分發(fā)揮正規(guī)學校的主渠道作用,要讓更多的流動人口子女進入正規(guī)學校學習
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深入實施,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長率在不斷下降,這造成許多城市學校的在校生數(shù)逐年減少,從而出現(xiàn)一些教育資源閑置、半閑置現(xiàn)象。只要正規(guī)學校適當降低收費標準,才能使流動人口子女可能接受正規(guī)教育。借讀費用偏高是最主要的原因,所以必須嚴格實行“一費制”,國家明確規(guī)定進城務工就業(yè)農民工流動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必須和當?shù)貙W生一視同仁?!耙毁M制”是指在嚴格核定雜費、課本和作業(yè)本費標準的基礎上,確定一個收費總額,然后一次性統(tǒng)一向學生收取。“一費制”已在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試行了三年,得到了群眾的積極擁護。經國務院批準,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遍推行。推行“一費制”的主要目的是規(guī)范管理、減輕負擔、治理亂收費、確保義務教育健康發(fā)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依法從嚴治教,規(guī)范管理,進一步強化學校財務管理和收費審計,加大財務監(jiān)管力度,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規(guī)定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把有限的資金全部用于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各地教育、監(jiān)察和糾紛部門要堅決把住學校開學的關口,切實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對頂風違紀的亂收費案件,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不僅要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還要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對借教育收費和中飽私囊的,堅決依紀依法從嚴查處,決不姑息,決不手軟。要充分發(fā)揮新聞媒體的監(jiān)督作用,對一些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亂收費案件,堅決予以曝光。
人口的社會流動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趨勢,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貧困地區(qū)農村教育在發(fā)達城市的反應,也是城市化進程中必然出現(xiàn)的教育問題,我們必須解決好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體現(xiàn)社會主義的優(yōu)越性,才能保障社會的穩(wěn)定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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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代城市化的不斷發(fā)展,經濟呈現(xiàn)出與日騰飛的勢態(tài),人口流動現(xiàn)象愈演愈烈,大批農民工涌入城市,也帶來了很多流動兒童問題,特別是對農民工子女的教育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子女教育斷鏈已然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如果不能夠得以妥善處理,必然會影響新一代接班人的心理和生理健康。那么,斷鏈現(xiàn)象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呢?如何才能有效解決這一社會問題?
一、城市流動人口子女教育中斷鏈現(xiàn)象產生的原因
城市化的不斷發(fā)展,對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大,也加快了農村人口的遷徙,農村人口流動現(xiàn)象越來越頻繁,流動兒童也隨之產生,這是斷鏈現(xiàn)象產生的最直接原因。究其根本,流動兒童的產生還是源自于農村生產力水平的低下,導致城鄉(xiāng)經濟水平相差甚遠,社會對于流動兒童的支持力度不夠,農村的教育支出不足,使得斷鏈問題愈演愈烈。流動人口的頻發(fā),沒有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也使得斷鏈現(xiàn)象日益矚目。
二、城市流動人口子女教育中常見的斷鏈現(xiàn)象
1.學校教育出現(xiàn)斷鏈
學校教育斷鏈,是比較常見的斷鏈現(xiàn)象。農民工入城,流動子女也進入城市的教育體系,但是存在明顯的差異化,無論是在學習成績還是學習氛圍,無論是文化觸感還是人文環(huán)境,都使得很多流動兒童難以適應。很多農民工子女入城入學難,城市學校并不能給予接納和認同,繁瑣的手續(xù)和相關證明讓很多兒童不能如愿以償?shù)厝雽W。很多私立學校因為昂貴的教學收費讓很多農民工望而卻步。因此,很多流動兒童只能就讀條件比較差的學校,知識內容不能有效銜接,辦學條件和師資力量也影響了教育知識的傳輸,學校教育斷鏈現(xiàn)象較為嚴重。
2.家庭教育出現(xiàn)斷鏈
家庭教育也是兒童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工遷入城市,從家庭環(huán)境到經濟狀況都對子女的教育問題產生一定的影響,很多家庭由于條件較差,子女也受到排斥和歧視,父母又忙于賺錢養(yǎng)家,疏于和孩子的交流,也對孩子的學習產生了負面影響。農民工由于其本身知識層次的缺陷,也影響了孩子的家庭教育。
3.社會教育出現(xiàn)斷鏈
社會教育斷鏈也會影響孩子的正常教育。很多農民工遷入城市,大多居住在城市較差的區(qū)域,基礎設施條件差,治安亂,對孩子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很多遷入城市的農民工處于社會的底層,收到不公平的待遇,也影響到了子女的成長,很多孩子形成了孤僻的性格,戒備心強,歸屬感缺失,進而產生了很多心理問題,影響孩子發(fā)展。
三、解決城市流動人口子女教育中斷鏈問題的方法和措施
1.提高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與支出
經濟發(fā)展的不平衡,直接影響了城鄉(xiāng)的教育水平,城鄉(xiāng)教育水平差異化越來越明顯。改善斷鏈現(xiàn)象,提高農村教育支出很有必要,是提高義務教育水平和質量的經濟基礎和重要條件,并為縮小城鄉(xiāng)教育差距奠定堅實的基礎。提高農村教育支出,必須基于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扶持,提高教育經費分配的合理性,照顧落后地區(qū)的學生教育,才能夠從學校教育的硬件和軟件全面提高教育水平,為教學相長營造一個良好的發(fā)展空間,鞏固教育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2.縮小城鄉(xiāng)教材差異化
社會和經濟發(fā)展的影響,使農村教育遠遠落后于城市教育,很多地方甚至還沒有統(tǒng)一義務教育學制,教育水平參差不齊,對流動兒童的教育問題就會產生極大的影響。新課程改革的要求實施以來,社會對兒童的教育問題越來越重視,但是出現(xiàn)了教材版本層次不一,內容不統(tǒng)一的情況,甚至知識層次存在明顯的偏差??s小城鄉(xiāng)教材差異化也是改變斷鏈現(xiàn)象的重要舉措,有助于知識的銜接性,更符合流動兒童的教育需求和知識層次。
3.改善農村的社區(qū)環(huán)境
對于兒童而言,學習不僅僅來自于學校,更是源自于社會實際生活環(huán)境,改善農村的社區(qū)環(huán)境顯然也是必要的,能夠縮小城鄉(xiāng)之間硬件的差距,為兒童的學習提供良好的學習氛圍。改善社區(qū)環(huán)境,加強網吧和游戲場所的監(jiān)管,能夠凈化兒童生長空間,合理利用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汲取健康的知識,為兒童的學習保駕護航。
篇9
關鍵詞:隨遷子女;初中后教育;教育問題
中圖分類號:C913.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1-0087-03
十報告提出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教育興國家興,少年強國家強。在大力倡導“中國夢”的當今,維護教育公平,讓生活在城市邊緣的隨遷子女享受與城市里的孩子同等的教育,擁有同樣的圓夢機會是我們國家和社會努力和奮斗的方向。隨著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難”問題得到解決,以及完成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規(guī)模不斷擴大,我們必須正視這一群體的客觀存在,合理認識其發(fā)展變動趨勢,滿足其義務教育階段后繼續(xù)教育的需求,作為鏈接義務教育和高等教育階段的初中后教育則是現(xiàn)階段需要關注的焦點。
學者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做出了界定。吳霓從戶籍屬性分析,認為目前主要存在兩個群體,城市戶籍和農村戶籍的隨遷子女[1]。桑錦龍等認為,目前各界關注的隨遷子女的高中階段教育問題主要針對群體是指具有“落戶”特征(在流入地完成或即將完成義務教育的,有的甚至沒有回過戶籍地)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高中階段教育問題,特別是其中生活水平較低、主要從事一般性經營活動或艱苦行業(yè)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高中階段教育問題,這部分人群在流入地正常接受初中后教育有著強烈的訴求[2]。
因此,本文關注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主要針對的是在流入地生活超過一年以上,經濟條件、生活水平不高,處于城市邊緣的進城務工者的隨遷子女。他們社會地位不高,對他們而言,教育是社會流動獲得較高社會地位的比較公平的方式。
一、隨遷子女初中后教育的現(xiàn)狀
(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后繼續(xù)教育的意愿分析
吳曉燕、吳瑞君在對上海市流動人口子女初中后教育現(xiàn)狀調查中發(fā)現(xiàn),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農民工子弟學校初中畢業(yè)的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繼續(xù)接受教育是普遍的意愿,并且大部分學生都希望留在上海繼續(xù)就讀[3]。此外,他們調查發(fā)現(xiàn)不同類型學校的學生對就讀學校的選擇意愿差異較大:就讀公辦學校的流動人口子女初中畢業(yè)后,主要選擇在公辦高中借讀,就讀于農民工子弟學校的流動人口子女,主要選擇在“三?!崩^續(xù)就讀[3]。
楊東平、王旗(2009)在對北京市農民工子女初中畢業(yè)后的教育意向調查中也發(fā)現(xiàn),絕大部分隨遷子女希望繼續(xù)在北京接受教育讀普通高中[4]。中央教科所2008年的一個調查表明,“由于公辦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農民工家長更希望子女在流入地高中學習,享受城市優(yōu)質教育”[4]。
上述兩個對京滬兩地隨遷子女就讀意愿的調查中,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無論畢業(yè)學校類型是公辦還是民辦,隨遷子女父母對子女的希望都是繼續(xù)接受教育。但在選擇學校方面出現(xiàn)了略微差異,希望就讀普通高中的隨遷子女父母公辦學校比例要比民辦學?;蛘咦赞k學校高。
(二)隨遷子女初中后教育政策類型與特征
葉慶娜指出在現(xiàn)實中,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高中教育的問題與其能否在流入地參加中考相關[5],吳霓根據(jù)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中央教科所教育政策研究中心針對農民工隨遷子女開展的專題調研發(fā)現(xiàn),在城市繼續(xù)上高中是隨遷子女家長對孩子未來出路的首要選擇,而且異地中考政策的實施影響著學生初中畢業(yè)后的“去留”選擇[6]。
葉慶娜以“高中教育開放度”、“高中教育開放路徑”及政府解決問題的“努力程度”三個維度,將有關農民工隨遷子女高中教育問題的政策文本劃分為四種類型:第一,附條件的完全放開型。這一類型的中考招生政策門檻較低,普通高中也面向隨遷子女開放,如江蘇無錫、安徽合肥等;第二,中等職業(yè)教育優(yōu)先放開型。部分流入地政府采取了有序放開的路徑,即允許農民工隨遷子女報考當?shù)氐闹械嚷殬I(yè)學校,主要省市包括天津、上海等;第三,積極探尋型。部分省市雖然仍未向隨遷子女放開高中教育,尚未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但該問題已引起流入地政府的重視,如北京等城市;第四,消極等待型。大部分地區(qū)對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高中教育問題持觀望態(tài)度,消極等待中央政策的出臺及相關的財政支持[5]。杜永紅、陳碧梅也對目前中考政策總結出四種類型:嚴格限制型,對農民工子女進行戶籍限制;附加一定條件型,對農民工子女報考當?shù)馗咧性O置一定的報考條件;完全開放型,完全開放接受農民工隨遷子女;以中等職業(yè)教育作為突破口型,放寬農民工子女接受中等職業(yè)教育條件[7]。
吳雪婭、杜永紅和周正、周佳認為在當前流入地普通高中接納能力有限的情況下,作為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并行的教育類型――中等職業(yè)教育對提升農民工隨遷子女的生存競爭能力以及促進城市社會可持續(xù)、和諧發(fā)展起著重要作用,是滿足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初中后教育必不可少的支持力量,開放中等職業(yè)教育是流入地解決隨遷子女初中后教育的重要途徑[8][9]。
吳霓總結了各省市中考政策,指出主要存在以下特點:第一,政策大多由勞動力流入相對較多的省、市出臺,以地級市政策為主,而國家層面尚未出臺農民工隨遷子女異地中考政策;第二,異地中考政策的探索最早始于2003年,在2008年這一政策的出臺最為密集;第三,各地異地中考政策對農民工隨遷子女大都設有一定的報考條件,例如需要提供暫住證、原籍戶口、流入地初中學籍證明和父母務工證明等材料;第四,異地中考限定開放本地高中階段的某類學校,例如天津、上海等地只允許將中等職業(yè)學校向農民工隨遷子女進行開放;第五,異地中考政策均未與高考制度掛鉤[6]。
可以看出,各省市地方政府為解決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的升學問題相應出臺了具體政策,但是大部分省市仍沒有完全向隨遷子女放開高中教育,同時,國家并沒有出臺統(tǒng)一的政策和指導意見,實現(xiàn)教育公平仍有一段長路要走。而在過渡期,中職教育政策也許是目前較好的實現(xiàn)途徑。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的升學困境
劉善槐、張源源指出,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初中畢業(yè)后,如果想繼續(xù)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無論選擇繼續(xù)在城市上學或回原籍上學都會影響他們接受高中教育的機會,特別是影響其升入普通高中的機會[10]。不同學者就兩種不同的選擇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和障礙。
(一)隨遷子女流入地繼續(xù)接受教育存在的困境
1.流入地擔心引發(fā)“變相高考移民”
桑錦龍等認為從中長期發(fā)展趨勢來看,普通高中教育是連接義務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因此許多城市擔心如果目前單方面向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開放普通高中教育,極有可能在三年以后形成一種新類型的“變相高考移民”,尤其在目前我國教育發(fā)展還存在比較明顯的城鄉(xiāng)和區(qū)域差距情況下,許多擁有優(yōu)質高等教育資源和高等教育機會豐富的城市對于開放高中階段教育是否會引發(fā)外來人口的迅猛流入存在疑慮[2]。
2.中高考制度尚未銜接不利于隨遷子女回原籍高考
吳霓和桑錦龍等認為中高考制度沒有銜接,僅僅在流入地讀高中并不利于流動人口在流入地就讀高中,也未必有利于其今后回原籍參加相關的升學考試,從2010年開始全國各省高中起始年級將全部實施新課程,獨立高考或自主命題的省份日益增加,跨省高考的難度正進一步強化[2][6]。
3.流入地財政、教育資源壓力增大
劉潔認為由于二元城鄉(xiāng)教育體制的存在,城鄉(xiāng)教育處于一種非均衡發(fā)展的狀態(tài),特別是從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條件或是師資力量上,城市教育都處于優(yōu)勢。大量農民工子女的涌入給流入地公辦學校財政、管理、教育資源等方面帶來多方面、多層次、持續(xù)不斷的沉重壓力[11]。
4.中等職業(yè)教育政策對隨遷子女存在某種程度的隱形歧視
劉潔對流入地放開中等職業(yè)教育進行可行性分析,認為良好的意愿不一定產生預期的效果,從某種程度上說,放開中等職業(yè)教育存在可能的隱性歧視。中職教育的個人認可度低,在我國,人們特別是底層人民希望通過高等教育改變自己的命運,向上層社會流動,許多家長為了讓孩子留在身邊無奈選擇讓子女就讀中職學校[11]。
吳曉燕、吳瑞君對上海市初中后教育調研中總結:若打開流動人口子女初中后教育的通道,勢必會出現(xiàn)政策的放大效應,即理論上存在四級放大效應:一是將在短時期內引發(fā)流動人口子女在上海初中接受教育數(shù)量的較大幅度增長,增加初中教育資源的壓力;二是對上海就業(yè)的高預期將引發(fā)較大規(guī)模的外來流動人口子女在滬接受初中后教育;三是更多流動人口的留守兒童隨父母流入上海求學;四是在短期內將會有更多的農民工家庭為追求優(yōu)質教育資源涌入上海[3]。
(二)隨遷子女回原籍上高中面臨的困境和難題
劉善槐、劉潔和徐麗敏都提出隨遷子女回原籍考試參加高中教育面臨適應家鄉(xiāng)教育和家鄉(xiāng)生活習慣的難題。由于現(xiàn)行的中考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中考試題由各地區(qū)自主命題,流入地城市的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等諸多方面與流出地均有所差別,若隨遷子女回原籍參加中考,這不利于他們與流出地學生的公平競爭。不僅僅在學業(yè)上會對隨遷子女造成困擾,回原籍地生活的隨遷子女也要面臨重新融入當?shù)厣畹碾y題,由于他們缺少了監(jiān)護人的教育及變化了環(huán)境,到高中階段學習困難,大部分農民工子女就選擇了干脆輟學。這段過程并不利于他們成長和考試[10][11][12]。
可見,隨遷子女目前初中后教育存在兩難選擇,無論是回原籍還是選擇留在流入地就讀對他們而言,都不是一個完美的選擇,徐麗敏指出農民工隨遷子女在義務教育后教育機會獲得上的不平等,不僅造成其接受高一等級教育的困難,還預示著其在將來就業(yè)進而在未來收入分配中也有可能處于弱勢[12],要解決好這一階段的隨遷子女教育需要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共同協(xié)商合作。
三、隨遷子女流入地升學問題難解決的原因
龔寶成等認為戶籍制度、考試制度、城鄉(xiāng)教育資源差異以及農民工及其子女對義務教育后選擇什么樣類型教育的困惑是影響農民工子女教育能否上學、上好學、在流入地的融合以及義務階段后繼續(xù)升學等問題的主要原因[13]。
劉善槐、張源源是從流入地政府角度分析,認為目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的升學遇到困境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制度改進相對滯后,隨遷子女在完成義務教育階段后的升學問題依然沒有可供參考的政策,流入地政府責任意識不強,沒有把隨遷子女的高中階段教育納入到當?shù)氐慕逃?guī)劃中;高中教育階段特別是普通高中的教育資源并不充足,流入地居民考慮到子女升學率問題,很難愿意接收隨遷子女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流入地政府擔心開放高中階段教育將引發(fā)教育移民[10。
吳霓則具體分析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目前面臨不能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政策障礙:國家高考招生政策明確要求按戶籍報名;高考政策中關于考卷相同允許借考情況的政策也不涉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國家對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的政策在指向上不明確;各地出臺的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的狀況參差不一,且具有較大的局限性[1]。
劉佰合對清代異地科舉的歷史考察中得出戶籍不是限制異地高考的根本性因素。當前影響異地高考的根本性因素是各地文化教育發(fā)展的不平衡,及在此基礎上所施行的分省錄取制度,戶籍只是相關制度缺陷的替罪羔羊[14]。
此外,朱冠楠對農民工子女教育與問題綜述中表明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難,源于農民工的非市民化,這種對農民工的歧視進而轉嫁到其子女身上[15]。
綜上,我國在各地教育資源分配不平衡,城鄉(xiāng)差異巨大的情況下,戶籍制度、考試制度等阻礙著隨遷子女在流入地獲得同等教育待遇,各地政府考慮到各自利益不愿完全放開高中教育,許多隨遷子女雖然像戶籍地居民子女從出生就在城市生活,但是面對教育升學問題依舊處于城市的邊緣受到了非市民的待遇。
四、小結
隨遷子女教育問題近年來一直受到各界的關注,隨著義務教育階段問題的解決,隨遷子女升學問題日益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目前我國尚未完全形成系統(tǒng)解決隨遷子女受教育問題的法律政策體系,各地政府只是把重心放在了義務教育階段上。初中后教育與戶籍制度、高考制度以及就業(yè)制度密切相關,觸動各地地方利益,要從根本上解決隨遷子女初中后教育問題仍是一個很大的難題。
隨遷子女繼續(xù)升學的問題,是我國城鎮(zhèn)化發(fā)展中的社會問題在教育上的反映,問題的解決不可能僅僅依靠教育部門政策一蹴而就,需要通過漸進的改革和推進,從逐漸緩解到徹底解決[1]。過渡期保障隨遷子女獲得公平的升學機會,可采取建立基于成績折算的異地考試制度、相應的獎懲和補償制度以及構建城市高中階段教育資源信息平臺[10],逐漸放開流入地中高考政策。
隨遷子女初中后教育問題,無論是政府還是學術界都處于一個不斷探索階段,希望本綜述能為未來研究隨遷子女初中后教育問題的學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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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吳曉燕,吳瑞君.大城市流動人口子女初中后教育的現(xiàn)狀、問題及難點分析――基于上海市的專題調研[J].教育導刊,2008,(1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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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徐麗敏.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后教育:問題與對策[J].教育發(fā)展研究,2009,(6):76-77.
[13]龔寶成,胡志琦,殷世東.農民工子女義務階段后教育:問題與對策[J].教育發(fā)展研究,2012,(7):46-47.
篇10
關鍵詞: 農民工子女 教育問題 人力資本
一、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迅猛發(fā)展,在我國城市化和工業(yè)化的進程中,出現(xiàn)了規(guī)模龐大的流動群體,數(shù)量也越來越多。人口普查資料顯示,1982年我國的流動人口總數(shù)為3000萬,1995年為8000萬,2000年已超過1.2億,2003年突破1.3億,2005年超過1.4億。[1]據(jù)2005年人口抽樣調查數(shù)據(jù),全國人口中,流動人口為14735萬人,其中跨省流動人口4779萬人,在1.4億流動人口中,民工約為1.2億,[2]而且將隨著大量農村人口涌向城市而不斷增長。伴隨農民工而來的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成為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也引起政府和社會的廣泛關注。為了解決他們的入學受教育問題,國家和各級政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國家、社會、學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合作。
二、對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認識
盡管大量農民工流動人口出現(xiàn)的時間不是很長,但是數(shù)量龐大,再加上其他一些方面的原因,就決定了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不是一個短時間可以解決的問題,其復雜性、長期性、艱巨性都是可以預見的,同時這個問題的出現(xiàn)又有其必然性,這些都要求我們重新審視一下這個問題。
1.復雜性、長期性。
(1)戶籍制度的制約。我國義務教育財政的分配是基于戶籍人口的,城市里的各種國民待遇(比如教育權、勞動保障權等)與戶口捆綁在一起。[3]當農民工子女隨父母從農村遷入到城市以后,他們的戶籍并沒有隨著他們遷入到城市所在地,即他們的戶籍所在地仍然是農村。由于不具有城市戶口,他們就不能享有城市所提供的各種優(yōu)惠條件,不能同城市學生一樣享有同樣的教育。遷入地政府也不愿意拿出額外的財政來為這些農民工子女學生付費,那樣會加重他們的財政負擔。遷入地政府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行動上都不會給予重視。農民工子女學生很多進入了和城市學生不一樣的學校,比如專門的農民工子女學校。
(2)農民工子女的數(shù)量處于人口統(tǒng)計的“盲區(qū)”。從上個世紀80年代至今,農民工流動人口一直在增加,農民工子女的數(shù)量也在跟著增加,而且會持續(xù)增加下去。我國公安部門統(tǒng)計的人口數(shù)目是以戶籍人口為依據(jù)的,但是在農民工遷入地的戶籍上根本就沒有農民工子女的蹤跡。到底農民工子女的數(shù)量是多少,有多少農民工子女到了法定的入學年齡,這些都不得而知,也無從查起。不僅要對這些農民工子女的數(shù)量作一個調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作為保障,而且要持續(xù)地不斷進行,顯然是不經濟的。我們所知道的農民工子女的數(shù)量都是那些入學統(tǒng)計在冊的,而實際上到底有多少人應該入學,是不是有到了法定年齡而沒有入學的,都無從知道。要做到讓農民工子女按時入學,就必須做好統(tǒng)計工作,有計劃地執(zhí)行,合理地分配教育資源,要做到這些,還有一段路要走。
2.必然性。
(1)經濟發(fā)展的需要。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借著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東風已經保持了近30年的強勁勢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產業(yè),在我國得到了廣泛的發(fā)展,為農民工提供了許多就業(yè)機會,吸引了大量的農民工到城市里謀生。中國的經濟還將繼續(xù)良好的發(fā)展勢頭,對農民工的需求也會持續(xù)增加,也就是說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會是一個問題,要求社會各界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我國東部經濟發(fā)達的大城市是農民工聚居的地方,關注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對這些地方的挑戰(zhàn)更大。
(2)城市化的客觀要求。城市化是現(xiàn)代化的標志之一。在國際上,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是衡量一個國家城市化水平的標準。我國是一個農業(yè)大國,農村人口占了我國人口的絕大部分,要提高城市化水平,就是把農村人口轉向第二、第三產業(yè)。20世紀80年代以后,人口從農村大量涌向城市,出現(xiàn)了短時間內城市化加速發(fā)展的局面,我國的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據(jù)第五次人口調查的結果,我國的城市化水平已經從1978年的18%提高到1990年的26.23%,2000年提高到了36.09%。[4]但是,盡管我國城市化水平提升得很快,但和發(fā)達國家的70%、80%水平相比,我國的城市化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3)生存的壓力。一直以來,農業(yè)被視為高投入、低產出的產業(y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卻不能收到相應的回報。雖然國家減免了農業(yè)的許多稅,但是高額的農藥費、肥料費等,加上天災,使得農業(yè)的收入很不穩(wěn)定,往往忙碌了一年,所得不過幾千元,甚至一無所獲。同從事從事農業(yè)相比,進城務工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農民放棄經濟效益較低的農業(yè)生產,到城市追求更高的效益。
(4)出現(xiàn)了“舉家遷移”的現(xiàn)象。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我國農村流動人口的流動方式出現(xiàn)了攜家?guī)Э诘呐e家遷移方式。[5]舉家搬遷的直接結果就是其子女將來很可能留在城市里,這樣對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就顯得更為迫切。進入21世紀,20多歲的婚后青年再也不像他們的父輩一樣將心放在農村,在城市生活成為他們的理想。舉家遷移的潮流在21世紀會變得更加頻繁。
三、使農民工子女都能上好學的建議
要解決好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問題,需要國家、社會、學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1.國家制定法律法規(guī),相關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社會各界要予以監(jiān)督。
受教育權是適齡兒童、少年的一項基本權利。2006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就有規(guī)定,適齡兒童、少年包括“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也就是說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應該受到當?shù)卣谋Wo,當?shù)卣辛x務、有責任讓農民工子女入學。
2.當?shù)卣畱摲e極地轉變思維,接納農民工子女。
農民工適應經濟發(fā)展的需要進入城市,這是一個必然趨勢。農民工的進入為城市經濟的繁榮作出了巨大的貢獻,理應受到足夠的尊重,他們的子女就應該和城市孩子一樣,接受同樣的教育。用發(fā)展的眼光看待這個問題:很明顯,農民工子女將來回農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們最大的可能就是在城市里留下來,適應大城市的生活,成為城市生活的一部分。曾經有人對上海流動子女中初中學生的問卷調查顯示,在這些學生中,88.6%的希望今后在留在上海工作。[6]農民工子女會成為城市未來發(fā)展中不可忽視的力量。反之,如果他們沒有接受良好的教育,就不可能為城市發(fā)展很好地服務,很有可能成為社會上的不穩(wěn)定因素。